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资怎么办?

7月4日,太安堂正式发布终止上市的公告,宣告了承载着近500年历史底蕴、享有中华老字号称号的上市公司生涯至此终结。太安堂的退市,是长期财务状况恶化与违规行为累积后的必然结果。

作为一家曾承载着辉煌历史与荣誉的“老字号”企业,不仅出现连年亏损,更为严重的是多重财务困境与一系列违规行为。2023年12月28日,太安堂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从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公司年报也连续三年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同时,更为严重的是,公司还存在大股东连续五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怎么理解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大股东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还包括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下属单位。大股东对上市公司任何资产的非法占有,并借此从上市公司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构成“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大股东直接从上市公司获取货币资金,如假借各种名义从上市公司直接借款或挪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从而达到对该货币资金进行事实上的占有;二是大股东占用的资金不直接表现为货币形态,而是获取上市公司的其他资产后未支付作为对价的货币资金,如上市公司销售产品给大股东,大股东未支付价款。上述两种资金占用形式在上市公司的财务账上一般表现为“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

在严监管形势下,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行为是“财迷心窍”吗?

从控股股东来看,大股东的侵占行为主要源于他们对上市公司拥绝对的控制权,极大的方便了大股东满足自我利益的需求,从而运用一些手段将上市公司的资金转移给自身。利益驱动作用加上控股股东自身的绝对控制权、或者兼任数职等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其掏空动机就更加强烈。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一股独大”,这种局面致使中小股东话语权很弱,无法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据研究,公司治理越不完善,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倾向性越强。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尽管证监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持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出台过一些相关抑制大股东占资行为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但是由于条例对于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惩罚方式、力度都相对不够严格,再加上大股东占资手段多样且隐蔽,仅仅依靠法律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的问题。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如何防范?

优化股权结构,完善人公司治理。从内部治理方面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分散股权,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才能真正改善,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根据实证分析,前十大股东中第二至第十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能力越强,控股股东的资金偿还越快。因此,上市公司要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充分发挥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资金占用进行行之有效的控制。

强化独立董事作用。强化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大作用,增强独立董事的监督能力。同时,可以在董事会下成立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客观、公正地对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和评价。通过赋予独立董事更大的权力,并严格监管,遏制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作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行为往往都需要借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造假来完成。通过这些中介机构的协助,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被掩盖起来并不被人所察觉,最终导致公司行为失控。与此同时,外部审计机构也要承受相应的一部分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如果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券商等中介机构的独立工作能力,使其真正发挥作用,不断培养良好的职业人员职业道德,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将大大缩小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资料来源:CMA官方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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