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与2男网友灌完1箱啤酒 她醒后内衣裤不见了

一名少女与2男网友灌完1箱啤酒,先与其中一人发生性行为,但另一男却趁她睡着时,将她内衣裤脱掉猥亵。(达志影像)

陈姓与卢姓男子去年在网路社群上结识一名17岁的少女,于是相约前往卢男住处喝酒,3人整夜喝完1箱啤酒后,卢因不胜酒力先睡,但陈男却与少女看对眼而产生好感,于是在房间内发生性关系,但陈男隔日清晨有事离开,卢却见到少女仍因酒醉熟睡,趁机脱去脱去少女内外裤及内衣进行猥亵,少女睡醒后经见卢男睡在一旁,且自己内衣遭脱去,立刻打电话给父亲报警,台中高分院将卢男判刑6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记载,卢姓与陈姓男子在网路上结识17岁少女后,相约外出饮酒,3人于109年5月7日晚间11时30分许,由两名男子开车载少女前往卢男住处房间内饮用啤酒并聊天。

三人几乎将一整箱啤酒喝完后,卢男就下楼到客厅睡觉,而陈男因与少女互有好感,二人陈卢男下楼后,在他房内发生性行为。随后陈男也下楼到客厅休息。

清晨5时许,陈男起床欲外出,与少女短暂交谈后下楼并叫醒卢男,要卢与少女讨论如何载她回家后便离开现场。卢男见友人离去已离去,见少女又正在熟睡,偷偷进入房间内以手抚摸少女臀部,但少女虽有醒来并用手推开卢男,却又因不胜酒力睡去。

这时卢男立刻将少女之外裤、内裤脱掉,并解开内衣对其猥亵,少女清醒时发觉卢男睡在身边,且自己内、外裤均遭褪去,内衣背扣也遭解开,立刻惊吓而跑到厕所内,持手机联络父亲到场后后报警。

法官审理时认为,卢男因彻夜饮酒,在酒精催化下,致使思虑欠周而犯下本件犯行,卢男除坦认犯行,并积极欲与少女其父洽谈调解,但因少女始终无与被告调解之意愿而无法成立。

法官也认为,若令被告入监服刑,恐尚未收教化之效前,就会先受到与社会隔绝之结果,未必对卢男有利,且依卢男犯案时主观心态、行为及少女客观上所受侵害程度,判卢男6月徒,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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