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酒店妹带回饭店!她泪传「2字」给男友 色男刚脱裤子惨了

▲酒店妹陪客人喝酒喝到泥醉,被带回饭店脱去衣物。(示意图/123RF)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曾姓男子和友人相约到高雄酒吧喝酒,透过酒店经纪公司找了正妹小梦(化名)来助兴,一伙人连喝3摊,小梦喝到断片,结果被曾男等人带回饭店,曾男趁小梦不醒人事的机会,脱去她的下半身衣物,正准备「上马」之际,经纪公司因为联络不上小梦,循线找来,报警当场抓了衣衫不整的曾男,曾男虽辩称衣物是小梦自己脱的,但法官不信,依趁机性交未遂罪判他徒刑2年。

判决指出,曾男和友人是去年3月20日零时许到高雄市某酒吧喝酒时,透过酒店经纪找了小梦来陪侍并服务,后来又前往另外2家酒店续摊,一路喝到清晨4时30分许,小梦已经喝得几乎断片,醉得不醒人事,离开还需要坐轮椅。

曾男于是和小梦搭计程车回到下榻的饭店,曾男与计程车司机合力将四肢瘫软小梦擡进房间,曾男趁小梦酒醉无法抗拒的机会,先脱光自己的衣服,再将小梦的长裤及内裤褪去,正准备「进一步」时,友人突然跑来敲房门,告诉曾男经纪公司因为联络不上小梦,已经找过来了。

曾男火速穿上衣服,随手以棉被遮盖小梦下半身,正准备离去时,小梦的经纪人兼男友已经带着警察找上门,当场抓了曾男,后来也对曾男提告。

法院审理时,曾男喊冤辩称是小梦自己脱了裤子及内裤上床的,而且他原本要离开,小梦却主动抱着他、亲吻他,两人并没有发生性行为。

法官根据相关事证,认为小梦当时身体瘫软无力、意识状态模糊不清,属于「不知抗拒」的状态,在昏昏迷迷期间还多次传简讯给经纪公司说「不要」求援,刚被找到时持续有哭泣的情绪反应等情况,认为曾男辩称两人是情投意合的说法只是诡辩,因此仍依乘机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曾男徒刑2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