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人,你的电瓶车要被拦了!浙江明确了,即将全面淘汰……

4月9日,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要求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其中提到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其实非标电动自行车禁令早就已经实行。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若继续违法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处300-5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将被没收车辆。

从2023年年初开始,绍兴马路上已经开始陆续有交警在执行了。

▲胜利东路

▲城南大道

▲城西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浙江已经有一地开出罚单

桐乡市民眭大姐骑着悬挂白色嘉兴防盗登记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在途经开发区(高桥街道)文华南路与凤栖路交叉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交警随即依法开出了处罚通知书。

“之所以要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主要是因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桐乡交警杨一平介绍说,之前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缺少防火和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指标,易发生自燃现象,已不符合当今社会安全使用的需要。

而且 ,非标电动自行车无防篡改技术,易被“加大电池容量、加装其它装置、改装控制器或电机”等非法改装,造成整车质量过重、电池短路保护不到位等,影响车辆的操纵稳定性和制动性,易引发交通和火灾事故。

不过考虑到市面上非标电动自行车比较多,为了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因此去年国内不少地方陆续决定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这次浙江明确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在最终期限前,交警部门将继续严查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因此提醒尚未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尽快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这回不要存侥幸心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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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