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报告: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达3162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11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报告介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截至2023年底,中国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10.6亿人、基本医疗保险13.3亿人、失业保险2.4亿人、工伤保险3亿人、生育保险2.5亿人,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2012年至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686元提高到3162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由82元提高到214元,失业保险金由707元提高到1814元,工伤保险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864元提高到4051元。职工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达80%以上,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达7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今年3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须以缩小差距、促进公平为目标,统筹并协同推进分别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三大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统筹并协同推进不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断保、欠费时有发生

今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共形成了9份前期调研简报、6份委托检查报告、2份法律评估报告、3份检查分报告。

据《人民日报》报道,检查发现,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尽管参保率大幅提升,但与“覆盖全民”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中小微企业有时发生断保、欠费现象。

针对个别地区据实缴费落实不到位,选择降级、降档参保等问题,检查组建议,通过提高精准性来扩大社保覆盖范围,解决一些群体“漏保、脱保、断保”问题;提高统筹层次,逐步缩小城乡、地区、群体之间待遇差异;发展多层次多支柱保险体系,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

检查组在江西检查时,有省人大代表提出,当前很多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人员较多,为职工全员缴纳社保对一些经营困难企业来说确实是较大的负担。建议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缓缴政策,在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减轻企业压力。

关于社保基金安全方面的情况,检查组了解到,各地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但是,基金保值增值手段较少,部分地区监督管理存在短板、财政压力逐年加大,这些问题值得重视。

对此,检查组建议,提高投资运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基金“造血”功能;健全人大、行政、社会、第三方审计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社保涉及部门多,上下链条长,分工细致多元,牵扯多个部门管理权限。检查发现,各地存在险种分治、机构分设、资源分散、经办机构性质定位不统一等问题,有的地方基层社保经办服务人手不足、能力弱、水平低。

检查组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全国统一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更多关联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提供一窗式服务,避免群众多跑腿;推出更多数字化应用场景,加强社保卡在政务服务、就医购药、交通出行等领域应用。

稳步提高社保覆盖面

报告认为,依法推进新时代社会保险工作,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报告就下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法实施提出五方面建议,具体包括:稳步提高社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推动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便民规范高效,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不断提高基金安全和运营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持续提高社保工作法治化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

在近日举行的第五届全国养老金发展论坛上,郑功成指出,我们迫切需要一个法定的、公平的法定养老金制度为全体人民提供清晰、稳定的基本养老金安全预期,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满足人民群众超越基本养老金之上的多层次养老金需求的市场化养老金体系。

他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合理确定法定养老金的保障水平来留出空间,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让其通过开发有吸引力的养老金产品来赢得客户,并在自由竞争中优胜劣汰。同时,还应当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将发展企业年金或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员工福利机制的稳定构成部分,引导个人理性选择市场化的养老金产品。

据介绍,修改社会保险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在有序推进。此次执法检查深入了解社会保险法与改革发展实践不相适应的问题,查找法律存在的不足,广泛收集法律修改的意见,为修法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