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狼」连长裙妹也不放过 阿兵哥硬拍裙底风光下场惨

吴姓军人今年4月间在中市某超商见长裙美女,竟起色胆,持手机靠近大动作弯下身偷拍裙底风光,事发被逮。法官依妨害性隐私罪判刑1月,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2万元。(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37岁吴姓阿兵哥今年4月间在中市超商内,见1名穿长裙美女正在挑选商品,竟起色胆,持手机靠近大动作弯下身偷拍裙底风光,女惊觉有「摄狼」,花容失色要抢吴手机删照,吴见事发拔腿就跑仍被逮,他坦承犯行,抱怨「没拍到」。法官依妨害性隐私罪判刑1月,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2万元,可上诉。

中市吴男已婚、已育有2子,现职为军人,他今年4月25日近午在中市1家超商内,见1名身穿长裙美女,专心在挑选商品,他竟持手机开启摄影功能,弯下身朝裙底要拍她大腿及内裤等隐私部位。长裙女惊觉有「摄狼」,慌张要抢吴的手机,吴见东窗事发逃离遭逮。

女方指证历历及超商监视影像画面佐证。吴坦称持手机要偷拍裙底风光,但辩称,没有拍到就被发现。吴表示,他要与女方和解,但女方已出境所以无法和解成功。

法官认为,吴所犯为妨害隐私罪之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刑1月,得易科罚金,且应知警惕、无再犯之虞,宣告缓刑2年,向公库支付2万元,以资惩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