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风光辩称有病 法官打脸「摄狼」判拘役50日
一名大学刚毕业的李姓男子涉嫌在百货公司的手扶梯上,拿手机偷拍前面徐姓女子的裙下风光,徐女发现后愤而报警。李男辩称,自己罹患焦虑适应障碍症及冲动障碍症,但法官根据函询医院的结果,不采信李男说词,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50日。
判决指出,刚从大学毕业且正等待服兵役的李男,2018年1月间涉嫌在台南某百货公司内,从4楼到5楼的电扶梯上,以由下往上的方式,趁机偷拍站在电梯前方的徐女的裙底风光,徐女发现后气得报警处理。
警方在李男手机里查获他偷拍徐女裙底风光的照片,而李男也于法庭上坦承犯行,却辩称自己罹患焦虑适应障碍症及冲动障碍症。台南地院法官函询1间医学中心,并根据函询结果认定,李男偷拍时并没有受到任何刺激,导致引发冲动障碍症让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