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媒介坐台遭警查获 传播妹控血汗

高市警局少年警察队4月间查访毒品案类列管少年查访勤务时,发现黄男等人经营经纪公司及其旗下传播公司,涉嫌媒介少女从事坐台陪酒及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即报请高雄地检署指挥侦办,经连月跟监、埋伏搜证后,晚间兵分多路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高市前金区瑞源路、盐埕区必忠街大楼搜索,同步拘提黄男等4人及旗下5少女,并起出冲泡式咖啡品牌外包装的「混合型毒品咖啡包」15包,毛重为262.5公克,经初步检验呈第二、三级毒品反应。

警方调查,1家经纪公司及2家传播公司涉嫌以每小时新台币1000元坐台费媒介旗下未成年少女,从事坐台陪酒传播妹工作。酒客每次最低消费为2小时2000元,公司抽成600元,公司另订规定,传播妹上班迟到者每小时扣薪500元,如旷职一日,平日周一至周五扣薪3000元,如遇周六、周日、国定假日扣薪5000元。

其中一名花名「小可」的少女指出,因为公司的扣薪罚钱规定,让她不但领不到坐台陪酒的台费,还持续不断欠公司钱,只好乖乖地上班坐台陪酒还债。

她说,除了曾逃至外县市坐台陪酒上班来还债,还一度考虑远渡金门、澎湖等离岛地区坐台陪酒上班。她已记不清被扣薪的金额,只知还欠公司1万元。10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