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电厂果然深奥

首先是环评争议:虽然《环评法》对于久不开发的旧案尚无退场机制,但不论开发规模或内容是否达「重做环评」的规定,现今深澳电厂的开发区位,业由番子澳移至深澳,两个湾澳生态环境条件明显不同,焉能认定为「旧案」?该电厂预计2025年完工,其必要性和急迫性如何?尤其,环评小组以「建议后修正通过」及「退回环差案重新办理环评」两案并陈的结论,恐难令人信服。

其次是决策过程:深澳电厂争议引爆相关部会互呛,不仅是政府内部整合协调的问题,也产生决策过程的疑义。重大开发计划的决策应如何形成?公众知的权益和参与机制又如何?

三是资讯黑洞:台湾是否缺电,始终是谜,相关的数字看似「黑洞」。花1000亿盖深澳电厂,备用容量率究竟减少0.1%,还是2026年电力备用容量率会少1.5%?非核家园目标年是2025,怎么又冒出个2026?火力发电,说用「干净的煤」,不但各国各方对之定义不一,「碳捕捉与封存」技术的实践尚未成熟,究竟多干净才叫干净,恐怕就不是Google就可以释疑的问题。

在生态评估方面:从「阿玛斯号」到「德翔台北号」海洋污染事件中,凸显了海洋生态体系关联复杂。渔民经常无法获得合理赔偿,原因在于缺乏所需的渔损和生态环境资料,而海洋生态系统损害的评估又极为困难。环评会投票结果8比8,此两极化的分歧,之后关键的一票,是理念、法制,还是科学?

在景观保护方面:东北角海岸是国家重要景观,保育界期盼深澳附近的「象鼻岩」和「酋长岩」能列入保护,而基隆港又是邮轮进入台湾的门户,深澳电厂的空污、排硫和数十公尺高的煤灰塔无疑都是海岸景观的杀手。海岸重要景观依《海岸管理法》明文应予保护;另依《水下文化资产保存法》应进行水下考古,在海域调查尚未完成前,相关部会不得准许其开发行为,故该电厂仍有变数。

在能源政策方面:台湾未来天然气(50%)、煤(30%)和再生能源(20%)等的「能源配比」尚有争议,能否落实更为各方关切。非核家园被认为是蔡政府的神主牌,但它是政治口号,还是政府政策?如是政策,依照《环评法》即须进行政策环评,此一神主牌是否已确切评估?

近日地方政治人物和环团的质疑与反弹,已显示深澳电厂的环评争议犹如一颗未爆弹,其后座力如何,值得观察。(作者为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海洋事务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