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乡代会要发1200礼金 公所不敢

伸港代理乡长接任不到一个月,代表会提案明年要发1200元礼金,敬老津贴也从原来2000元还要再加发2000元。(彰化县政府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彰化县伸港乡民乡代会24日在临时会连署,提案明年发放1200元礼金,得到全体通过;但代理乡长黄文腾表示,这么庞大的福利支出,民选的乡长有魄力可以来支持,但代理乡长主要是稳定施政,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下「不敢发」。

「改个名义来发振兴现金了!」已停职的伸港乡长曾提案要发振兴现金1000元,受到代表会「抵制」,喊出要加码到2000元,岂料一审判决下来,乡长和代表会主席双双被判刑,有人扼腕,振兴现金飞了。

在大村乡公所订出大村乡振兴经济暨关怀乡民礼金发放自治条例,并经代表会通过,提送县府,计划年底要发放2000元后,伸港乡民代表会也召开临时会,连署提案建请乡公所明年度发放一次性1200元生活扶助礼金,并建请今年重阳敬老礼金再加码2000元,得到一致通过。

黄文腾接任代理乡长还不到1个月,感谢代表会提案要发福利金,提到伸港乡公所7月提案要发放振兴礼金1000元,代表会否决,后来县府主计处在9月初来函,指伸港乡社福支出已达警戒值,上级单位都已警告,公所还发现金,会被质疑明知故犯。

黄文腾指出,7月是代表会不同意发1000元,现在是公所不敢发,发了后,若被调查、纠正、处罚,公务人员都不愿意,在没有明确法律规范下,恐有适法性问题,会召集同仁研议如何办理。

伸港乡民代表会表示,7月28日公所的提案未通过的原因是未订定自治条例,无法源依据,24日提案代表会通过,执不执行要看公所是否要依规定修订自治条例后再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