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传来「咚咚咚」吓人声响 医师夫妻遭指控长期扰邻

(示意图/Shutterstock)

彰化一对医师夫妻搬入社区8楼常深夜制造挪移家具、跑步走动、摔掷重物、用力关门,小孩奔跑喊叫,楼下林姓住户不堪其扰,录音控诉「噪音超标」,法院传唤林的看护、同学及邻居作证,均称听到楼上的噪音,东西掉下时「咚咚咚」的声响,认定长期扰邻,台中高分院判医师夫妻应赔偿林精神慰抚金10万元,全案确定。

判决书指出,林男主张,他住在鹿港某社区7楼20几年,自从医师夫妻及女儿一家三口2021年1月承租8楼后,多次深夜挪移家具、跑步走动、摔掷重物、用力关门等,严重影响他睡眠,他为摆脱噪音还买新床、装冷气搬到隔壁房,但楼上一家仍深夜挪椅子、摩擦地板,自己常睡梦中被刺耳声惊醒。

林男指控,女医师在家时会制造低频脚步声、挪家具及开关门,还可以1个小时内从房间到客厅,连续不断移动家具,制造10多次巨大声响,经管委会协调仍不改善,他再持仪器测到楼上凌晨都传出50分贝以上噪音,最高一度达63.2分贝。

林表示,他的社区属于严格限制音量的第二类管制区,晚上7点到10点,音量不得超过55分贝,晚上10点以后,不得超过50分贝,但楼上几乎天天超标,导致他长期焦虑失眠,体重减轻,不法侵害居家安宁共2年,对医师夫妻求偿22万元,并不得深夜制造超标噪音。

夫妻辩称,林男以手机自行测录,非专业录音设备,女医师因工作常常需要加班,夜间在家里走动、喝水、上厕所等行为,应属人之常情,挪动椅子、摩擦地板、物品触及桌面等,亦在生活起居活动之合理范围。也质疑林如何分辨声音由何人所发出?指林凭空猜测,与事实不符。

彰化地院一审认定,除勘验录音、管委会公告,也传唤林男的看护、居家护理师、同学及隔壁邻居,都证称听到天花板传来的声响,会让人吓到,还有东西滚落「咚咚咚」的声音,还有小孩叫喊、搬动椅子声,持续很久,大家都很困扰。

彰院认为,夫妻因过失致发生之声音过大造成原告失眠,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损害,洵属有据。并审酌夫妻都是医师,判2人应给付林男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不得在晚间11时30分至隔日凌晨7时制造超过噪音管制规定之音量。医师夫妻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二审综观证人说法,针对8楼噪音、小孩叫喊声等亲自见闻,描述相符,认定林控诉夫妻长期制造扰邻噪音行为,已超越一般人社会生活所能容忍之程度,并造成其失眠等情,应可采信。上诉驳回,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