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

《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在《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标准基础上,提高各类各档支持标准,其中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8万元/辆、0.9万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2万元/辆、1.3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含)以上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5万元/辆、1.6万元/辆。转让车辆须在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新购车日期须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按新标准补齐差额。推动全市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约6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