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力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力争14.3万辆

观点网讯:8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个人消费者进行乘用车置换更新。

根据方案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省内购买新车,将获得一次性购车补贴。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 购车价格在7万元至15万元之间的燃油车,补贴金额为8000元/辆。 2. 购车价格在15万元至25万元之间的燃油车,补贴金额为12000元/辆。 3. 购车价格超过25万元的燃油车,补贴金额为15000元/辆。

对于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将额外增加1000元补贴。

此外,方案还明确指出,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如果国家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有明确标准,广东省将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工作指引执行。

通过实施这一政策,广东省力争实现全省汽车置换更新14.3万辆的目标,以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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