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乳价格评议委员会 决议基础乳价每公斤调涨2元
农委会说明,乳厂向酪农收购生乳之基础乳价,系依据「畜牧法」第35条规定,由中央畜产会、乳厂、酪农及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生乳价格评议委员会」作为平台,定期开会进行乳价评议,厂农双方透过该平台检讨基础乳价的变动幅度,再决议是否需要调整乳价。
农委会强调,至于末端鲜乳零售价则依各乳厂产品、通路及行销定位,由市场机制而定。
农委会指出,乳厂实际生乳收购价格系参考基础乳价后,由厂农双方以合约合意约定,虽然10年来因考量纽西兰等国外低成本鲜乳进口竞争压力,为确保国产鲜乳的国际竞争力,基础乳价维持平均每公斤26.1元,惟乳厂平均收购价格由100年每公斤27.4元逐年上升至每公斤34.6元,增加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