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决议电价冻涨 政院:依法调涨

4月起电价平均调涨11%,立法院在蓝、白联手下,通过电价冻涨案,建请院会做成决议。图/本报资料照片

4月起电价平均调涨11%,国民党及民众党团分别提出电价冻涨案,立法院长韩国瑜4月30日召集朝野协商,但协商1小时、朝野无共识,韩国瑜裁示送交院会处理。在蓝、白联手人数优势下,电价冻涨案以赞成59人,反对50人,赞成者多数通过。

国民党团提案指出,为避免物价因电价调涨,民生痛苦指数飙升,因此反对台电调涨电价,建请院会做成决议,立即停止调涨电价,并要求行政院责成相关部会即刻检讨现行能源政策,并提出因应对策与配套措施,兼顾人民生计、维持供电稳定及台电的正常营运。

在电价冻涨案通过后,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强调,蓝、白的做法是急切要用立法权取代行政权,戕害宪法运作,让国会民主开倒车。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指出,国家能源供应及价格审议应属行政权重要一环,对立法院所做决议,行政院表达遗憾。

行政院表示,此次电价调整依电业法等法律完成相关审议机制,政府依法须遵守电价审议结果并予执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会也将持续积极透过各项政策手段,使电价调整对国人影响降到最低。

经济部4月30日表示,目前电价成本仍高于电价,若无法调整,不仅有全民补贴用电大户的问题,更让台电公司经营面临财务危机。2023年底台电累积亏损已达3,826亿元,若电价不调整,2024年将再亏损2,124亿元。对台电公司确保稳定供电、投资电网强韧等业务,有极不利影响。

经济部强调,经济部尊重立院的决议,但行政部门同时也须遵守电业法的法律授权,即成立电价费率审议委员会决议电价方案,且如实执行;经济部认为立法院的决议有违宪政分工的疑虑,原则应依法行政,难以停止冻涨。

经济部指出,依前述修订后电业法第49条及其子法,明定电价费率检讨调整机制,经济部据此召开电价费率审议会,一年检讨两次电价,并依节能减碳、照顾民生等原则订定费率,电价审议须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