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灭绝」应与种族灭绝同级 南太平洋3岛国盼ICC改条约

在9日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的文件中,万那杜、斐济和萨摩亚3国提议修改规则,将「生态灭绝」视为与种族灭绝和战争罪并列的犯罪行为。图为斐济资料照片。(路透社)

南太平洋岛国万那杜、斐济和萨摩亚3个发展中国家已迈出第一步,三国9日向国际刑事法院(ICC)提交文件,吁将「生态灭绝」(ecocide)定为应受惩罚的刑事犯罪,以改变世界对气候崩溃和环境破坏的反应。

据英国《卫报》独家报导,在9日向国际刑事法院提交的文件中,万那杜、斐济和萨摩亚3国提议修改规则,将「生态灭绝」视为与种族灭绝和战争罪并列的犯罪行为。

如果成功,这项变革可能会起诉造成环境破坏的个人,例如大型污染公司的负责人或国家元首。不过,对该提案的全面讨论过程可能需时数年,或将面临激烈反对。

著名国际律师、伦敦大学学院法学教授普桑兹(Philippe Sands KC)担任由停止生态灭绝基金会召集的生态灭绝法律定义独立专家小组的联合主席。

他告诉《卫报》,他「100%确定」生态灭绝最终会得到法庭的认可。他说,「唯一的问题是什么时候,起初我持怀疑态度...但已发生真正的变化,一些国家已将其写入国内法。我认为这是在正确时间提出的正确想法。」

比利时最近将生态灭绝定为犯罪,欧盟也改变其关于国际犯罪的一些指导方针,将其列为「合格」的犯罪。墨西哥也在考虑制定这样的法律。

停止生态灭绝国际运动组织的联合创始人梅塔(Jojo Mehta)是国际刑事法院的观察员,她告诉《卫报》,「一旦列入国际刑事法院的时间表,就必须讨论。到目前为止,成员国没有义务解决这个问题。」

她说,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公开反对将生态灭绝定为犯罪行为,但她预计高污染企业会抵制并大力游说,其中包括石油公司,因为这些公司的高管最终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国际刑事法院花了数年时间才考虑该提案。自2017年以来,制止生态灭绝国际组织一直就这一问题开展活动,万那社于2019年首次呼吁国际刑事法院承认这一罪行。

梅塔表示,尽管国际刑事法院实施了这些改变,从现在起可能需要长达十年的时间,才会有人被指控犯有生态灭绝罪,但9日提出的提案至关重要。 她说,「随着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气候(崩溃)的威胁,已取得越来越大进展,人们说,对地球造成如此大的伤害是不可接受的。」

桑兹表示,有必要修改构成国际刑事法院基础的条约,即《罗马规约》,以承认生态灭绝。他说,「你需要修改法规,这是根本性的。如果没有这一点,国际刑事法院就无法以有意义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

位于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审理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2010年,《罗马规约》的一项修正案扩大清单范围,允许将侵略罪(即一国对另一国使用武力)纳入其中。

包括英国和欧盟在内的120多个国家,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然而,国际刑事法院的能力范围有限,因为美国、中国、印度、俄罗斯和其他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国,都不是其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