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押「撒钉怪客」遭驳 雄检拟抗告

在高雄小港、林园地区沿路撒铁钉的陈姓男子(中)被警方当街查获,以现行犯逮捕。(民众提供/郭良杰高雄传真)

陈姓男子连续在高雄市小港、林园地区沿路撒铁钉、丢玻璃瓶,害不少民众机车、汽车轮胎惨遭刺破,20日被林园警分局专案人员逮捕,查获腰带及机车上一大袋铁钉,21日检察官复讯后,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及强制罪嫌向法院声请羁押,法官审酌后认为因无羁押原因,将陈嫌饬回,检方获悉消息后表示,将提抗告。

警方查出,53岁陈姓男子于今年4月29日、5月3日、5月7日晚间,在小港区中山四路与民益路口南下慢车道,骑乘机车朝该路段快车道投掷玻璃瓶,经警方讯后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请高雄地方法院裁处,事后被罚3000元。

陈嫌目前无业,他向警方供称,怀疑有人尾随他,要撒铁钉阻止被跟踪,今年5月他在小港区沿海路段,沿途丢掷铁钉,小港警分局2次通知,他都未到案,8月31日警方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嫌函请高雄地检署侦办。

近日林园警分局又锁定陈姓男子在林园区沿海路一带撒铁钉,20日中午12点多,趁他从住家骑车外出,尾随搜证,于林园区石化三路、文贤南路与沿海路三段路口均发现陈嫌有明确撒铁钉犯行,随即将人拦下,当场查获他的腰带绑着一个塑胶杯,里面全是铁钉,且车上置物箱还有一大袋。

警方依涉犯《刑法》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以现行犯逮捕,并查扣相关证物,同步汇整小港分局相关事证,侦讯后将陈嫌移送高雄地方检察署侦办。经检察官连夜侦讯后,昨日上午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及强制罪,有再犯之虞向高雄地院声请羁押,法官认定无羁押原因,将陈嫌饬回,检方将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