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风暴持续延烧 寿险公司:可做足意外医疗保障

富邦人寿表示,一般医疗险的保障内容是以病房费及门诊手术费用为主,因此只要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害,经医师诊断有住院之必要,不论是否被确诊为食物中毒,都能符合医疗险的理赔条件。

若是投保意外医疗险,富邦人寿表示,除身故或失能保险金外,因食物中毒所导致住院、看护及生活补助等项目,也可能包含在保险给付的范畴内。但由于意外伤害事故需符合「外来、突发、不可预料」等三大要件,如果是个人体质对特定食材过敏所导致的病状,便有可能不符合要件,因此需视各家保单条款对于食物中毒的定义。

举例来说,以职业等级一,投保某张保单的意外线计划五为例,除了特别列出「食物中毒保险金」的理赔项目,只要符合「二人或二人以上摄取相同的食物而发生相似的症状,并且自可疑的食余检体及患者粪便、呕吐物、血液等人体检体,或其他有关环境检体(如空气、水、土壤等)中分离出相同类型的致病原因,并向政府卫生单位通报而列管追踪之案件者」及「经医师诊断且已实际接受住院治疗者」等条件,契约期间内,最高有3次「食物中毒保险金」,每次食物中毒皆给付3,000元的保险金。

若民众因此住院治疗,将会给付最高90日的日额3,000元住院保险金、日额2,000元住院看护保险金,以及按实际天数累加给付,最高11.3万元的生活补助保险金,弥补因食物中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