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農曆年 上市櫃公司元月營收公告期限順延至2月15日

台湾证券交易所。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陈俪方摄影

农历年将近,适逢2月10日为大年初一,接下来还在春节假期期间,上市柜公司元月营收公告最后期限顺延至2月15日。

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2024年2月份遇农历春节,各上市公司1月份营运情形(含月营业收入、资金贷与、背书保证、及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等资讯)公告申报期限顺延至2月15日,提醒各公司及早因应,如期办理申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