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产过户,官方解答→
10月19日,在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FM103.3新闻综合广播《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围绕我市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话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问
李女士和老伴有一套房产,但是老伴去年去世了,李女士现在想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儿子,想要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过户给儿子吗?
李女士这种情况是不能直接过户给儿子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去世后,其对应份额的产权应依法被继承。李女士应该先办理继承登记,再将房屋过户给儿子。
问
张女士说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想要把房子过户给自己,但是母亲岁数大了,腿脚不便,没有办法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办理?
为关爱特殊群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特殊群体开放了上门服务。凡是80岁以上且行走不便的老年人、长期居家卧床不起的病人、已入院治疗无法行走的病人、临产期已近的孕妇和丧失行动能力的残疾人等等,均可预约上门服务。张女士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上门服务,张女士可以携带相关过户材料到中心申请上门服务预约,预约成功后即可在家等待工作人员上门。
问
刘先生咨询,自己家的房子是使用权,但是听邻居说使用权房子也不完全一样,咨询使用权房子有几种,都由谁来管理?
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分配给职工租住的住宅,按照国家有关房改政策,产权单位可以向租住人出售,买售后成为房改房。
公有住房分为直管公有住房与自管公有住房。
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的住房。我市直管公有住房之前由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管理,现已根据相关政策移交至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自管公有住房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
问
王先生的父亲去世了,想把他父亲名下的房屋办理继承过户。王先生问,他父亲的房屋都谁有继承权,办理继承时都需要谁到场?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继承手续时,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到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
结合王先生的问题,他父亲的房屋,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他的爷爷、奶奶,他的母亲和他的兄弟姐妹。这些人均须到场。
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推进便民利企方面
有不少新举措
持续提高涉税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税务部门创新性地推行涉税不动产转移登记“一岗通办”模式,市民缴税之后当即领证。涉税商品房、存量房转移登记只需在一个窗口、一个环节内办理完毕,办理时间缩短到30分钟以内,精简重复资料近60%。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推行了两项重点便民举措:推出了登记和水、电、气联办集成化服务;开展存量房带抵押过户工作,推出了跨行间、组合贷款都能办理的“带抵押过户”不动产登记模式。
持续优化信息查询服务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了自助终端查询、线上查询和窗口人工查询三种方式。今年中心对信息查询服务再次进行优化,推出了“不动产登记原始档案资料查询”线上服务。不动产权利人可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查询大连市内四区现势有效的国有房屋(房地一体)登记原始档案材料。
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
以前,市民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只能先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书后,才能办理房屋继承的产权证,需要花费多则五六千元,少则两千余元的公证费。2021年8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了非公证继承业务,市民直接到登记部门办理继承业务即可,截至目前共办结非公证继承手续上万件。
多项业务“不见面办理”
目前市内四区个人信息查询(含档案资料查询)、抵押登记、公有住房出售、丢证补证和司法查封等多项业务都实现了全程不见面网办。创新性建立了登记+金融机构一体化直联办理模式;市内四区范围内的司法查封、解封登记等不动产执行业务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这也标志着大连不动产登记正式进入“数字证书”时代。
信源:大连晚报、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广播中心、新闻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