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网络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净网”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1月19日上午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食品网络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净网”行动。

会议向区内有关企业传达了“净网”行动的相关政策和整治要求,强调此次重点整治对象是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营养”等字样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和网络广告违法行为。会议要求,“四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于2月16日之前完成自查整改;市场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于3月25日前完成全覆盖排查,落实监管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1.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方面,是否含有明示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内容;是否在标签醒目位置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否存在利用名称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等内容。2.在产品广告方面,是否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是否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含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内容;是否在网络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在网络上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等。3.在虚假宣传行为方面,是否存在对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此次“净网”行动是全区开年食品领域第一场攻坚战,区市场监管分局对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中发现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将集中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对自查不实,漏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的食品生产企业,要将有关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同步曝光。(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王熙寿 姜增政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