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保健品功效 梅州一店长犯虚假广告罪被判刑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洪燕

梅州市丰顺县一店长虚假宣传保健品功效,将其销售的某能量床垫及保健品宣传成具有改善、治疗中老年人多种疾病的功效,诱导中老年消费者购买。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今天(3月14日)通报称,该院一审审结该案,以虚假广告罪判处被告人詹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000元。

2008年9月,邹某、屈某(均已判决)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成立福州某大健康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销售某能量床垫、某胶囊、某益生菌固体饮、某牌麦记片等保健品,并在福建省福州市、泉州市以及广东省梅州市等地先后开设多家分店。

2014年,冯某(已判决)出任梅州分店店长,并于2017年8月28日成立梅州市某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福州某大健康有限公司在梅州的分公司,经营销售福建总公司同样的产品,至2022年,冯某先后在梅州市大埔县、丰顺县等地开设分店,詹某于2022年1月担任丰顺某健康生活馆店长。

詹某按照冯某发来的各类保健品的宣传材料提前让员工熟悉后再去跟客户推销,店铺主要针对中老年人,以门店授课、旅游聚餐、组织销售会、老客户现身说法等形式,将公司销售的某能量床垫、某益生菌固体饮、某胶囊、某牌麦记片宣传成具有改善、治疗中老年人多种疾病的功效,诱导中老年消费者购买。

以某能量床垫为例,他们按照公司宣传册上虚构的具有改善骨关节系统,调节血压、血糖,改变体质、预防癌症病变,美颜美容、降脂减肥,改善尿频等十大功效,与客户宣传时,根据客户身上存在的对应基础疾病,对症下药去宣传介绍,诱导客户购买。

2022年1月至5月,丰顺某健康生活馆各类产品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90万多元,詹某涉及的销售额为人民币190万多元。詹某共非法获利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詹某取得黄某兰等10名消费者的谅解。

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詹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广告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詹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部分消费者的谅解,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苏惠琳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