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劳工子女生活扶助金 新北即起至2/7受理申请
新北113-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生活扶助金,即日起至2月7日受理申请。(新北市劳工局提供)
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请注意!凡家中有子女就读国内私立大专院校,经向劳动部申请「113-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并获审核通过者,可再向新北市劳工局申请生活扶助金,最高可补助1万1800元,合并劳动部补助最高可达3万5800元。申请收件自即起至2月7日。
劳工局提醒,失业劳工仅需填写申请书、领据,并检附劳动部审核结果通知单影本、113-1学期有印明细学费收据、存折影本,即可提出申请。另因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方案」与教育部「行政院减免学杂费」仅能择一请领;如有缴回(退还)教育部补助者,除须检附原缴纳之学费收据影本外,应一并检附该缴回(退还)1.75万元补助金之补缴收据影本。
为避免劳工失业造成子女就学中断困扰,新北市劳工局会在每年9月中旬,优先辅导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的失业劳工,先向劳动部申请就学费用补助,经该部勾稽比对后,一般会在同年12月寄发审核结果通知单,劳工局再加码,让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领取更多子女就学补助,分担劳工压力。
相关简章及申请书,可至市府行政大楼1楼西侧服务台、7楼劳工局、各区公所及8个公立就业服务站免费索取,亦可连结「新北劳动云」下载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