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0万「汽油弹丢吊车」烧工厂 讲义气拒供出主嫌...3匪惨了
▲▼警方围捕纵火案李姓主嫌时,遭他开车冲撞。(图/记者陈宏瑞翻摄)
记者陈宏瑞/高雄报导
高雄市大寮区去年2月7日发生工厂纵火案,造成一辆吊车及周边设施损毁,林园警分局循线逮捕涉嫌丢掷汽油弹纵火的陈姓(57岁)及廖姓(28岁)男子,发现是56岁李姓男子找来两人犯案,警方查缉时还李还拒捕,并驾车冲撞员警,警方开11枪才将其制伏。法院审理后,依放火烧毁住宅以外物品罪判处陈男徒刑1年8月、廖男1年9月。李涉案部分,则由法院另案审理中。
判决指出,李男于去年2月5日接受不明人士委托,收取10万元酬劳,计划纵火焚烧大寮区某工厂,李男随后找来陈、廖两人协助,并将10万元酬劳平均分配,3人于纵火前一日,先在陈男住处制作汽油弹,并在旗山老街附近停车场窃取车牌,企图躲避警方追缉。
2月7日凌晨2点多,陈、廖两人驾车至大寮区中庄北段某停车场,点燃汽油弹朝吊车投掷,造成吊车车头起火燃烧,火势更延烧至附近电线杆及围墙。两人犯案后潜逃一周才落网,并供出被李找来犯案。
2月28日中午,警方前往杉林区逮捕李男时,李男拒捕并驾车冲撞员警,一度逃逸,旗山警方加入围捕行列,当晚7点多在杉林区司马路发现李男踪迹,李男再次驾车冲撞员警,警方开枪反击,最终李男自撞路边护栏被捕。警方在其车上查扣毒品残渣、吸食器、空气枪及钢珠等证物。
李男落网后始终拒绝透露委托人身分,3人也被检方依放火等罪起诉,法院审理时,陈、廖两人均坦承犯行,法官认为事证明确,依放火烧毁住宅以外物品罪判处陈男徒刑1年8月、廖男1年9月,全案可上诉。主嫌李男的部分,法院另案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