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標案業者八千元禮券 高公局技工涉貪遭訴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简姓技工承办内湖段养护标案时,涉嫌收受承揽业者詹姓员工新台币8000元百货公司礼券。台北地检署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行、受贿罪起诉詹姓男子及简姓技工。

检方指出,简男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工处北区养护工程分局内湖工务段约雇修护技工,负责内湖段所辖国道养护、维护及通报抢修等工程案件契约执行与管理业务。詹男所属公司于民国108年7月间承揽内湖段养护工程标案,詹男为标案负责人。

检方表示,简姓技工与詹男于109年11月间针对标案进行验收时,詹男为酬谢简男协助标案顺利通过验收,先后2次在高公局北工处内湖段办公室旁停车场交付水果礼盒给简男,礼盒内分别放置新光三越百货现金礼券4000元,合计8000元,简男收下礼盒及礼券。

调查局台北市调处调查简男涉及另一起贪污案时,于110年1月间到简男位于台北市大同区住处搜索时,当场查扣面额500元的新光三越礼券16张,案件才得以曝光。

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行、收贿罪分别起诉简男、詹男,检察官考量简男在侦查期间坦承犯行,并主动缴回犯罪所得8000元,请法院依法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