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回收新制元旦上路 业者须「协助销毁个资、提供优惠」
▲环境部公告旧手机规定,业者要负起回收责任,未达标且未改善最高罚15万元。(图/彰化县环保局提供)
记者许敏溶/台北报导
为促进资源循环并提高旧手机回收率,环境部今(26日)公告手机回收规定,要求手机制造、输入及贩卖业者要负起回收责任,让手机能回收后能再循环,期盼业者提出手机租赁或维修等循环服务,公告将在明年元旦实施,希望2026年能达成15%的循环率目标,业者未达要求且隔年仍未改善,最高可处15万元罚锾。
智慧型手机年年推陈出新,台湾每年销售约500万支手机,手机零件含有许多化学元素,回收能减少大量新材料开采及减少碳排,但我国目前回收率仅约12%。环境部表示,超过5成民众将旧手机闲置在家,没有拿出来回收,原因包括不知道回收点、缺乏回收奖励,以及担忧个资外泄。
环境部今天公告「应执行废行动电话回收、循环服务与标示分类回收标志之业者范围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主要内容是从2026年1月1日以后,制造、输入的手机需标示分类回收标志,且要求手机品牌及贩售业者协助负起回收责任,除了在营业场所内设置废手机回收设施,并在出入口标示回收方式,贩售业者应配合制造业及输入业者,执行废手机回收工作,并采取适当销毁或防范措施,避免泄漏废行动电话储存的个人资料,提供消费者回收后的优惠。
环境部指出,为了让手机回收行动能持续推进,且纳入手机回收及手机租赁、旧机买回或维修等服务,提倡手机回收及循环使用,从2026年起,相关业者应提报前一年度手机循环率年度执行成果报告,要求循环率应达15%以上,若未达成,应提改善计划,隔年仍未达成,将依照资源回收再利用法规定,处以3万至15万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