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壳双雄对战5年!「恶魔盾」今吞下三连败 要赔犀牛盾100万
▲爱进化科技公司推出的「犀牛盾」iPhone11系列手机保护壳。(图/翻摄RHINOSHIELD官网)
记者黄哲民、陈韵如/台北报导
手机壳品牌「犀牛盾」与「恶魔盾」深受大众喜爱,不过双方却因iPhone11手机壳模仿争议对簿公堂,犀牛盾主张恶魔盾抄袭,要求恶魔盾负责人与公司连带赔偿100万元,一二审法官均判犀牛盾胜诉,恶魔盾进卖涉及抄袭的特定「恶魔盾一代」、「恶魔盾二代」商品。全案上诉到最高院,仍遭法官驳回,恶魔盾惨吞三连败。
犀牛盾与恶魔盾均以iPhone手机保护壳闻名,而犀牛盾于2018年8月间针对当时即将陆续发表、上市的苹果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与iPhone11 Pro Max手机,推出专属的「Mod NX」系列保护壳,号称首创业界「边框背板模组化设计」。
在犀牛盾推出该系列保护壳后,恶魔盾也在2019年1月间针对同系列iPhone手机推出「恶魔盾防摔壳」,2020年9月推出新一代保护壳,称为「恶魔盾二代」,与先前的「恶魔盾一代」区分。
▲迪摩凯斯国际公司推出的「恶魔盾」iPhone11系列手机保护壳。(图/翻摄DEVILCASE官网)
对此,经营犀牛盾的爱进化科技公司认为遭到恶魔盾抄袭,连创新的「手机试衣间」网路行销手法,也被复制模仿,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犀牛盾的市占率也因此下滑、商誉受损,最后决定提告恶魔盾的所属公司迪摩凯斯不得制造、行销抄袭「Mod NX」适用于iPhone XR与iPhone11系列手机的「恶魔盾一代」、「恶魔盾二代」保护壳。
此外,爱进化更要求迪摩凯斯的负责人李哲纬与公司连带赔偿100万元,且须于公司官网及脸书粉专刊登本案民事判决全文并设定公开阅览持续6个月以上。
双方官司缠讼多年,恶魔盾矢口否认抄袭,但一二审法官均认定恶魔盾抄袭,判决迪摩凯斯败诉,事后李哲纬也因此在脸书发表回应,强调「我们会继续上诉至三审」。
最高院判决今(25日)出炉,法官认为,迪摩凯斯空泛指摘原审判决不当、违法,却没有表明该判决所违背的法令,以及其具体内容,认为上诉不合法,最终驳回上诉,恶魔盾惨吞三连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