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座灯塔泊宿 高美园区招租

航港局表示,高美灯塔园区占地5,957.61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区为灯塔用地,灯塔本体及九座附属建筑群为台中市历史建筑,其修复再利用计划已经台中市府审查通过,得做轻食、民宿等服务,该次配合灯塔修复再利用工程,整建园区内建物及基础设施,并透过公开招租方式,征求有意参与灯塔活化、发掘灯塔文史、促进灯塔观光的优质业者或自然人,参考以往经营与管理旅宿业或其他住宿业的成功经验,打造全国首座灯塔泊宿园区。

航港局进一步说明,该次公开招租案租期为5年,经营良好的业者得优先续租5年,租金底价每月2万5,000元,除每月租金外,采变动权利金方式与航港局共享经营成果,权利金底价为月营收60万元,订于正式营运后始收取租金及权利金。

航港局呼吁,有意推动新型态灯塔观光、串联国际级高美湿地与台中海线观光资源,并符合前揭条件的业者于时限内踊跃提案,共同与航港局携手推动多元灯塔观光服务、运用创意赋予灯塔新意象,并为中部地区观光打造新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