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女友衣服强拍裸照 恶男贴IG散布:一定让妳更红
吴姓男子跟女友起争执,竟撕破女友衣物强拍裸照。(邱立雅摄)
27岁吴姓男子与女友发生争持,竟然强行扯掉女友衣物,用手机强拍女友裸照,之后还要求女友自拍裸照传给他,不然不让他回家。此外,吴男还开IG帐号署名女友真实姓名,贴出女友真实姓名及生活片,恐吓女友「一定会让你更红」,新竹地院法官依犯胁迫摄录性影像、个资法、恐吓等罪嫌,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吴男去年7月跟女友在住处发生争执,吴男竟强行扯掉女友衣物,拿手机拍摄女友身体全裸性影像,并将性影像照片储存于手机内。几天后,吴男再度与女友发生争执,他用手机联络女友,要求女友须自行拍摄裸照回传,否则不能回2人住处。女友不得已只好依照吴男要求,在某旅馆拍摄自己裸露上半身之照片1张,再以即时通讯软体传给吴男,
吴男收到裸照后,竟开设IG帐号,迳自在该IG网页属名女友真实姓名、张贴女友图像,并上传女友生活照片,且以女友名义张贴「需要影片照片的请尽快联络我」、「讯息比较多会一个一个回复」之讯息,使他人误认是女友申办的IG帐号并留言。
事后吴男用LINE跟Telegram传送恐吓讯息给女友:「我跟你保证,我一定会让你更红,不是威胁你还是怎样」、「我真的会想不开做一些你没办法接受的事情」、「明天的跟你预告,帮你挡脸」,恫吓女友要透过网路散布她的裸照,致女友心生畏惧。
吴男遭逮后,承认有拍女友裸照跟要求女友拍裸照,但矢口否认有何妨害性隐私、恐吓犯行,还辩称没有强迫女友拍照,是要女友家人看到她丑照,不是私密照。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吴男与女友有口角,不思理性解决,即胁迫女友,拍摄对方身体全裸性影像,同时逼迫女友自行拍摄性影像,所为严重侵害对方性隐私,又滥用女友个人资料,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观念,复恐吓告诉人,使之心生畏惧。最终依犯胁迫摄录性影像罪、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恐吓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