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不遮脸」 恶男于A网散布前妻裸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40岁的顾姓男子因不满与妻离婚,竟然以「我老婆不遮脸,让大家好好欣赏」为主旨,将两人还没离婚时所拍摄的性爱照以及前妻的露脸裸照上传至色情网站顾男在28日被依散布猥亵物品罪判处1年2个月徒刑,并科罚金20万元。

按照法院判决所说,顾男与前妻是在民国91年3月结婚,当时为了增加两人情趣,于是在前妻同意的情况下,拍摄多张2人的私密性爱照与前妻的裸照,而这些照片也在94年两人离婚后,于9月被顾男PO上网,前妻的哥哥则在97年2月发现此事,紧急通知被害人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