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学学费减免3.5万过关 高教工会:私大应受更严谨监督

教育部今(29)日公布「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1+3方案」,将补助私立大学生一年3.5万元的学杂费。(本报资料照)

教育部今(29)日公布「拉近公私立学校学杂费差距1+3方案」,高教工会表示,方案方向正确,但应当继续扩大补助并列入常态预算,使私立大学学费降低至现行公校标准为目标。而私立大学接受政府补助学生学费,其校园治理与教育品质也要接受更严谨的公共监督。

高教工会提到,长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有2/3以上学生就读于私立大学,且学校经费大多倚靠学生学杂费营运,而缺乏政府补助,以致于我国私立大学生师比、教学品质、校园软硬体、营运经费普遍受限;而学生得承受较高的学杂费,却只能取得有限资源,并不公平。

高教工会认为,我国政府补助高等教育之经费占GDP比例,现行仅有0.4~0.5%,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为1%。尽管加上现行补助方案,也仅上升为0.5%~0.6%,仍有相当增加补助之必要,改善国内公私立大学之经费与品质,以促进高等教育公共化之目标。

高教工会指出,现行预订补助私立大学生1年3.5万元,以缩小既有公私立大学学费差距自每年5.5万下降为2万,是正确方向,但还不足以扭转「私校学费比公校贵,且教育经费比公校少」的既有问题。所以至少应持续扩大补助,首先朝向完全使私立大学学费受补助以降低至现行公校标准为目标,长远则要在学费补助外再增加公私立大学常态性的营运经费,使政府补助高等教育经费至少占GDP达1%,合乎OECD国家标准,以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品质。

高教工会也说,现行私立大学除因经费不足而办学品质受限外,也因私立大学法制上缺乏对董事会组成、校长遴选、经费公正运用,有合乎现代大学的法制标准与充分监督,导致部分私校频传人谋不彰等争议,包括董事会万年未改组、董事席次家传三代、董事会介入校务人事采购、学校校长沦为董事会工具而未受校园民主监督等争议。

高教工会呼吁,目前政府增加对私立大学补助学生学费,则政府也应要求私立大学的校园治理与教育品质接受更严谨的公共监督,使私立大学在经费与营运都合乎现代大学标准,才是合理方向。政府应立即搭配修正私立学校法等法制,改正既有私立学校公共性与民主性低落之状况,以确实维护整体教职员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