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准涨学费 3私立大学告赢

世新中原、实践3所大学2018年间欲调涨学杂费,遭教育部否准,提起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教育部违反行政程序,且有裁量怠惰之虞,判3校胜诉。(本报资料照片

世新、中原、实践3所大学2018年间欲调涨学杂费,遭教育部否准,3校提起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教育部未给予补充说明的机会,就否准3校申请,完全不给调涨,除违反行政程序,也有裁量怠惰之虞,判3校胜诉,教育部应依判决见解,考量各校情形后裁准基本调幅。针对北高行判决结果,教育部表示尊重,将另作适法之处置;世新等3校则表示欣慰。本案可上诉。

世新等3大学2018年欲调涨日间学士班学杂费,调幅分别为2.5%、3.6%、2.5%,3校同年5月底函报教育部。教育部组成审议小组,6月底审议确定基本调幅为1.85%,前一学年度调整学费者最多调高2.29%,最后不通过3校学杂费调整。

教育部不同意的理由包括,公开说明会应更加开放透明、调涨经费的支用项目未臻妥适、审议与决策小组的学生代表应建立明确规范助学计划内容不够具体、说明会会议记录过于简略、未清楚呈现学杂费调整规画书等。3校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诉讼。

北高行指出,「预算筹措分配」属大学自治的范围,筹措手段当然包括对学生收取费用,为避免大学受到不当干预,国家行政监督应受相当限制。本件教育部的裁量权限,包括审查财务状况、助学机制办学综合成效等基准要求,若校方符合条件,得视各校具体情形,在公告的基本调幅范围内核准调涨。

合议庭认为,教育部否准理由称「应更加开放透明」、「过于简略」、「未臻妥适」等,却未指明具体瑕疵,也未给予3校补充说明机会,违反行政程序。

世新大学校长吴永干表示,大学办学最主要的经费来源是学杂费,但台湾冻涨学杂费20年,对整体高教影响很大。他希望借由这次判决,促使教育部制订调整学杂费的合理机制,让国内大学得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