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给涨学费 世新、中原、实践3私校「告赢了」!法官判决理由超硬派
世新、中原、实践大学等3所私校107年想调整学杂费,当时被教育部否决,3所学校因此提出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出炉,判定教育部有裁量怠惰的状况,因此3私校胜诉,应该依照学校的状况,来核准调幅,全案仍可上诉。
依据判决书内容,世新大学、中原大学、实践大学107学年度学杂费调整事项,检视后符合财务指标、助学指标及办学综合指标的审议基准,并完成资讯公开、研议公开的程序,各调幅2.5%、3.6%、2.5%,分别函报教育部。
不过,教育部107年6月认定,基本调幅应该是1.85%,前一学年度若没调整,上限则是2.29%,全数予以否准,并表示「公开说明会办理形式应该更开放」、助学计划内容也不够具体。
▼世新、中原、实践就学杂费调整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3私校胜诉。(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3间学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定,学杂费的收取,属于大学自治的一环,国家进行监督,要符合法律保留原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教育部以「内容不够具体」、「调涨经费的支用项目未臻妥善」、「会议记录过于简略」等理由否决,并没有指出具体事项,且教育部既然认为,3校的学杂费使用状况、调整理由有不足的地方,却没给补充说明的机会,直接否决申请,违反法律规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教育部应该按照各校的具体状况,依法行使裁量权,在公告的基本调幅范围内,核定准予调整的幅度,却直接全数否准,导致3间私校的调整幅度都是0(即不得为任何调涨),有裁量怠惰的状况。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3间私校胜诉,教育部应该依照此次判决的法律见解,对3间私校调整107学年度日间学制,学士班学杂费的收费基准申请作成决定,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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