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搭捷運兩度拉男乘客手碰自己生殖器 辯塗抹的液體是「手汗」

王姓男子在捷运大安站搭乘手扶梯时,见一名路人从左边通过,他假装问对方时间,却抓住路人的右手,路人吓得赶紧离去。王见这名路人走进文湖线车厢,他再度上前「问时间」,还强抓对方的双手往自己的胯下拉拽,路人不甘遭猥亵而报警。台北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王8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减为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王姓男子罹患思觉失调症,领有身心障碍手册。高院指出,合议庭审理后,依刑法第19条第2项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规定减刑。

2020年10月1日傍晚,王在捷运大安站的手扶梯、文湖线车厢内接连猥亵同一名路人,路人的手因此触碰到王的下体。

被害的路人表示,他原先路过王的身边,王突然握他的手,他转头看王,王说「要看时间」,他觉得很奇怪便抽手,并到厕所洗手。搭车时,王又朝向他走来,大力地拉他的手往生殖器拽,他斥「你在干什么?刚才在手扶梯你就已经这样子,你还来一次?」王边笑边伸手要摀住他嘴巴。

被害人按对讲机向捷运人员通报遭性骚扰,警询时还说「王有涂抹不明液体在我手臂上」。

王坦承有抓路人的手,但否认强制猥亵,辩称只是想看对方手机的时间才去拉手。王声称自己生病,精神状态急躁才会如此,也不记得有对方的手碰自己下体。至于遭控在被害人手上涂东西,王解释自己有手汗症,当时可能有汗液。

北院审理发现,王当天有戴手表、手机,根本不需要问路人时间,可见他是有意猥亵,虽然他有思觉失调症,但案发时的辨识、控制能力与常人无异。北院批王为了私欲而强制猥亵,漠视他人身体、性自主权,判他8月徒刑。

案经上诉,高院撤销一审刑的部分,改认定他犯案时受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影响,因此减为3月得易科罚金之刑。

王姓男子在捷运大安站手扶梯、文湖线车厢上连续猥亵一名路人,强拉对方的手碰触自己生殖器,台北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王8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王犯案时受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影响,因此减为3月得易科罚金之刑。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