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酸短裙辣妹「不如别穿」被笑 一怒尾随性侵她
有名男子不甘讲「穿这样不如别穿」被友嘲笑,竟尾随短裙妹至停车场性侵;法官依侵入住宅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示意图/shutterstock)
屏东有名男子与3友人在某KTV饮酒聚餐,凌晨时他见一名短裙女子称「要穿这样不如不要穿」,却被友人嘲笑,因此借着酒意尾随女子,在某社区地下停车场性侵得逞;法官认定男子为一己私欲对女子猥亵,依侵入住宅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
根据判决书记载,109年8月下旬晚间,一名男子与3名友人在屏东某KTV饮酒作乐直到凌晨3点,他见一位穿短裙女子经过,友人对他说这名大陆女子,不知道在哪里上班穿成这样,他听闻后回「要穿这样不如不要穿」,反而被友人嘲笑只敢说没有任何作为。
因此他藉酒壮胆,一路尾随女子到某社区地下停车场,趁女子要搭电梯上楼前,迅速的从背后勒住女子脖子,并摀住其嘴巴,然后要求女子脱下内裤并交出来,他见女子惊慌又大声呼救,仍以强暴方式猥亵得逞;女子最后趁他不注意时,抢回内裤逃离现场报警,警经调阅监视器由女子指认后,通知他到案说明。
屏东地院审理,男子坦承犯案,并从监视器画面、刑事案件报案三联单、性侵被害人调查表、辅英科大性侵害验伤诊断书...等足以确定男子犯罪事实;法官认定男子为满足一己私欲,趁女子独自一人,侵入地下室对其猥亵,缺乏对他人自主权尊重,并造成女子身心创伤;依侵入住宅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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