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变态!逼女友的小六女儿帮「嘴部运动」 色男下场出炉

小六女童熟睡时,惨遭母亲的同居男友逼迫口交。(AI生成图)

苗栗男子阿国(化名)与女子欢欢(化名)是情侣,欢欢带着国小6年级女儿小萱(化名)与阿国同住,不料,2022年某日深夜,阿国趁小萱熟睡时,竟强迫小萱帮他口交得逞。2022年12月某日凌晨0时许,阿国再度逞兽欲,将生殖器在小萱嘴巴外磨蹭近30秒,小萱察觉时便将嘴巴紧闭,随后突然张眼直瞪,阿国这才罢手。

法院审理,阿国的辩护人主张,阿国犯后已坦承犯行,且与小萱及其母亲达成调解,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请求法官酌量减轻其刑。

法官考量,阿国是身心均属正常之成年人,竟为满足一己私欲,而对于未满18岁的小萱予以乘机性交得逞及未遂,侵犯性自主权,造成身心难以弥补之伤害,且过去已有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之犯行之前科。

法官认,阿国被遭查获后,第一时间于警询时仍否认全部犯行,迟至法院审理时才坦承全部犯行,与自始即坦承犯行之犯后态度尚有不同,难认已真心悔悟之意。

法官审酌,阿国是欢欢的同居人,本就应当有所自重,给予小萱一个安全无虞之生活环境,以利正常成长,竟因一时冲动予以乘机性交,妨害身心健全发展,实有不该。阿国被依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处刑3年4月。又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未遂罪,处刑1年10月。应执行4年2月。

阿国不服提起上诉,高院审理后,日前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原判。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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