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神棍骗「小鬼缠身」 逼少女全裸胸部下体画符下场出炉

1名少女2021年8月被父母认为是中邪,带她前往北投区金福堂宫庙,向陈姓宫主要求收惊,陈以「被小鬼缠身」为由,带少女进小房间内,要求她全身脱光,再以毛笔沾红墨水,在她的胸部及阴部画符咒,事后少女愤而提告。一审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依考量其心智及辨识能力,改处有期徒刑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图本报资料照)

1名少女2021年8月被父母认为是中邪,带她前往北投区金福堂宫庙,向陈姓宫主要求收惊,陈以「被小鬼缠身」为由,带少女进小房间内,要求她全身脱光,再以毛笔沾红墨水,在她的胸部及阴部画符咒,事后少女愤而提告。一审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1年有期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依考量其心智及辨识能力,改处有期徒刑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起诉指出,少女因心神不宁,父母认为她需要收惊,透过介绍带她前往大兴街「金福堂」求助,陈姓宫主端详少女后,一口咬定「被小鬼缠身」,接着以做法为由,带少女到宫庙内的无人小房间。

陈要少女脱光衣物,以毛笔沾红墨,刹有其事在其胸部、身体及阴部上画符,过程并念念有词,强调是以法术助其解厄,少女当时虽觉不舒服,但又不知如何拒绝,最后只能任由陈男画符。

判决指出,陈男不仅以毛笔沾红墨在少女胸部、胸口等部位画符,甚至称因为她身上所缠小鬼很厉害,需要在下半身画符加强,少女误信为真,而同意陈男要求,结果陈徒手强拉少女裤子、内裤,当少女表示可以自己脱去时,他不顾对方意愿强行脱下,徒手将少女双腿撑开,用沾染符水的毛笔,碰触阴道口两侧,再用毛笔在鼠蹊部两侧画符。

陈男还辩称,他用手指向上腹部来比划画符位置,因他不懂医学位置名称,故误以为是胸口位置,实有混淆上腹部与胸口位置情形,但二审不相信其辩词。

二审考量,陈男智能不足的心智状况,属长期状态,综合斟酌其生活史、本案犯案过程及鉴定结果,认为辨识能力有显著降低的情形,并非偶一或一时病发的行为情状。本案无再行送鉴定之必要,依法减轻其刑,并先加后减。

二审表示,陈男仍否认有强制猥亵犯行,虽无理由,但主张原审未依刑法第19条规定减轻其刑部分为有理由,原审判决即属无可维持,因此予以撤销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