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名医慰问药厂女助理 强行「爱的抱抱」抚摸代价惨
曾任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骨科部主任的王男,涉嫌强制猥亵药厂派驻门诊助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大知名骨科医师、曾任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骨科部主任的王男,因涉嫌强制猥亵药厂派驻门诊助理小美(化名),王男至台北地方法院后,案件经审理后于一审遭判缓刑三年,并需支付100万元罚金。王至弘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官经审酌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法院判决书指出,2021年10月21日,王男利用其职务之便,邀约小美至其办公室,以赠送礼品为由接近对方。小美于当日下午5点多进入办公室,欲离开时,王男竟突然靠近小美,不顾对方挣扎反抗,强行将其环抱并摘下口罩,进行亲吻,并趁机抚摸小美的背部与臀部,整个猥亵行为历时数秒。
此事发生后,小美立即告诉警方,检察官展开侦办并将王男起诉。根据小美的说词,当时她多次尝试挣脱,但无法成功脱身。这样的侵害行为,让小美身心受到极大的影响,并促使她决定提告。
面对指控,王男则极力辩称,当时只是「爱的抱抱」表达慰问,否认有任何猥亵意图。他主张,当天因疫情严峻,觉得小美工作辛苦,于是轻拍对方肩膀,并非强行拥抱或猥亵。然而,小美的多次指控与细节描述,最终被法官认定具有高度可信度。
一审法官认为,王男身为一名资深医师,却利用职务关系对部属进行不当行为,属于违背被害人意愿的猥亵行为。一审判王男8月徒刑。
小美身体、贞操及性自主权因被告猥亵行为遭受侵害,因而罹患创伤后压力症状,因受有支出医疗费用之损害8915元,并受有精神上痛苦,请求被告应赔偿她慰抚金100万元,民事庭审理后判王男应给付小美50万8915元。
王男不服提起上诉,高院法官最终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考量王男之医学专业实为目前所亟需,国家培养人才亦属不易,且衡酌本件犯行所生实害程度,暨告诉人仍得透过民事诉讼依法获取应得之完足赔偿,综合审认被告经此次侦审程序,当知所警惕,信无再犯之虞,本案刑之宣告以暂不执行为适当,爰并予宣告缓刑3年,缓刑期间需接受保护管束,并支付100万元罚金,同时要求他参加法治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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