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医院主任飙骂怀孕前女友「被狗X」!法官认极粗鄙重判

台大医院主任飙骂怀孕前女友「被狗X」!法官认「极粗鄙」重判。(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大医院一名陈姓主任与前女友小爱(化名)因有嫌隙,2人在办公室发生严重口角,陈男一气之下竟当众怒呛怀孕中的小爱,「怀孕的时候不知被哪只狗X的」,小爱不堪受辱,报警处理。法官认为,陈的言论意指小爱与狗交配,所为言论「极为粗鄙」,依公然侮辱罪,处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

据判决书指出,陈男与小爱(化名)前为男女朋友关系,分手后因有嫌隙,2021年7月30日下午3时5分许,陈男在台大医院办公室内,与小爱发生争执,并公然对其出言辱骂:「怀孕的时候不知被哪只狗X的」,小爱不甘受辱,报警处理。

法庭审理时,陈男否认犯行,辩称小爱在2015年6月间有传堕胎同意书给他,诬指自己让她怀孕,陈当时请小爱去做DNA鉴定,但无下文;时隔多年后,小爱又再外传述此事,他与现任女友辗转得知此事,甚感困扰,才会脱口而出;且该言论之场合并不符合不特定人多数人在场之公然要件,故并不成立公然侮辱罪。

法官认为陈男言论,不仅将小爱与狗类比,并意指小爱是与狗交配,所怀胎儿系与狗所生之杂种,此言论显足以贬损小爱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属侮辱性言论甚明。

而当时办公室有另2人在场,已合于多数人在场共见共闻之公然要件;且办公室外面即是公共走道,除有民众通行外,办公室于上班时间门都打开,供厂商及同仁随时进出洽公。医院同事也证称当天2人争吵的声音很大声,符合公然侮辱罪中之「公然」要件。

法官审酌陈男未能克制控管自己之情绪,对小爱为侮辱性之言论,其行为不该,而应予非难;复衡酌陈男所为言论「极为粗鄙」,且所指涉之意对身为女性,对当时正怀孕中之小爱所造成名誉权之侵害程度至为巨大,犯后又一概否认犯行,未能正视自己所犯之错误,犯后态度恶劣,更应为从重量刑之考量;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处拘役59日,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