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腾鹞/大法官被总统骂很惨 「让人怀疑司法是否独立审判?」

▲ 前法官指出,大法官吕太郎被蔡英文「骂很惨」。(图/记者屠惠刚摄)

林腾鹞东海大学法律学系退休教授

前大法官许玉秀继7月6日在《风传媒投书〈蔡总统宪政分际吗?〉,指控蔡英文喝斥大法官吕太郎一事,在7月14日又提出新事证

她在《风传媒》发表〈装睡的人叫不醒〉一文中,明白表示:「所有的人共同的指认,就是吕太郎大法官被骂得很惨,被一直骂一直骂骂了四十分钟,总统的语气和态度是生气很凶的。这些都有文字证据可以出示」!

大法官不受法官评鉴

「吕太郎大法官被骂得很惨,被一直骂一直骂骂了四十分钟」,对司法形象之损害,何其严重,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及其他的大法官还能装聋作哑吗?

而对前大法官许玉秀所质问:「吕太郎置他现在的大法官同僚于何地?置中华民国大法官史上的任何一位大法官于何地?置全国声嘶力竭捍卫独立的法官们于何地?」,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及其他的大法官也还要视若无睹,置身事外吗?

大法官虽是《法官法》第2条所称之「法官」,但与小法官不同的是,不受法官评鉴。

2015年时,民间司改会曾对苏永钦前大法官,针对释字732号解释公开受访、投书媒体之行为,提出违反法官伦理情节重大之个案评鉴,但经法官评议委员会作成不付评鉴之决定。

理由是《法官法施行细则》第3条规定:「本法第3条所称本法之规定『与司法院大法官依据宪法及法律所定不相容者』,指本法所定司法院人事审议委员会审议对象、法官之任免、遴选、迁调、『评鉴』、职务评定、资遣及其他与大法官身分不相容之事项」。

▲ 前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目前已转任为大法官。(图/翻摄司法院官网

吕太郎被总统痛骂 大法官身份遭辱没

不过,大法官不受评鉴,但仍应自律

《法官法》第23条第1项规定:「司法院大法官为强化自律功能,应就自律事项、审议程序、决议之作成及处分种类等有关事项,订定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实施办法」。

而依此《自律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大法官应廉洁自持,谨言慎行,保持端正高尚品格,避免有不当或易被认为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

是以,吕太郎大法官赴官邸被总统骂得很惨,大法官身分遭到辱没,易被认为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就应有《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之适用。

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应即召集大法官自律会议,如其不愿召集,其他大法官五人以上,依《司法院大法官自律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也应以书面请求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召集,以厘清吕太郎大法官是否被骂得很惨,有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

▲ 大法官吕太郎应总统蔡英文传唤,下雨天随传随到。(图/记者屠惠刚摄)

大法官雨天随传随到 小法官:让人怀疑司法是否独立审判

审议后如认确有损及司法形象之行为者,应依此《自律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对吕太郎大法官为促其注意改善、予以谴责、要求其以口头或书面道歉,或为其他适当之处置。

而如认损及司法形象之情节重大,且符合《法官法》有关惩戒事由之规定者,并应依《法官法》第70条规定,由司法院移送监察院审查。监察院审查后如认应弹劾者,则应移送职务法庭审理,予以惩戒!

对吕太郎大法官赴官邸被喝斥一事,就有基层法官表示:「在下雨天,一通电话随传随到,姑且不论有没有被喝斥,光是这种行为就容易让人怀疑我们的司法体系是否有能力独立审判」!

对此,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吕太郎及其他大法官,若再没有反省回应,有法而不遵循,也没有任何自律作为的话,则司法能有公信力吗?他们能承担司法公信力日益荡然的历史罪责吗?

热门点阅》

林永颂/还原总统府现场 那天我回家跟太太说「今天蔡总统好凶

► 郑明德民进党中常委7/19改选 「英派+正国会」将执政?

吴昆玉/废监察院是政治口号 带入「现代管理」不用修宪

朱学恒摊贩不收三倍券?香肠伯每周周转十万多 现金调度直逼财政部长

● 本文获作者授权,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