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让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大法官(林腾鹞)
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9号判决宣布藐视国会罪违宪。(图/本报系资料照)
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9号判决宣布藐视国会罪违宪后,民进党前立委林浊水表示,在一般国家扮演进步公共知识份子的「自由主义」学者,在台湾当了大法官后突然集体奉行保守主义;相反的,由实务界出身的大法官集体补上,担当了一个国家要正常,必不可或缺的公知角色,实在怪到极点,他说:「天地太颠倒翻了,太阳硬是从西边升起来了」!
林浊水举述许宗力在释字585号的部分不同意书中,对立法院有欧美的完整国会调查权「碍难同意」;在2018年发表「大法官的司法积极主义如何形塑 台湾的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则对585号解释赞不绝口,认为该号解释肯认立法院有欧美的完整国会调查权,是推动宪法进步;现担任宪法法庭审判长,「用抽掉藐视国会罪的所有条文,让调查权空洞化。很会玩,但是很不光明正大」!
又2016年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时,多位留德大法官被提名人,都强调总统直选、废了阁揆同意权后,「我国已经是总统制了」,但今任职大法官,则伙同大法官许宗力,不断自我背弃,让台湾立法院离正常西方民主国家的体制愈来愈远,国会体制成为独一无二的民主怪胎!
太阳硬是从西边升起来,不只因为国会体制成为民主怪胎,而是宪法法庭也沦为宪政怪胎!
云科大科技法所教授吴威志为文提问,司法院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是依宪法第几条?宪法规定的审理案件范围怎么包含了「裁判宪法审查案件」?原本「会议形式」转变为释宪程序的「审判形式」、「诉讼形式」,这是宪法规定的吗?吴威志教授认为,大法官只有宪法第七十八条「解释宪法、统一解释法令」之权,不能容许违宪扩张到宪法第七十七条的「审判权」!
又当前大法官制度之扭曲,在于人选的资格与提名规定,过时粗糙,容易被缺乏宪政价值与义理的总统恣意操弄,如赖清德所提大法官名单,酬庸意味浓厚。特别是提名几十年来,都在政治圈打滚,曾任赖清德竞选总统总部主委的姚立明,为大法官兼司法院副院长,最为离谱!
姚立明没有著作升等教授,完全不符合司法院组织法第4条第一项第四款资格!赖清德却以司法院组织法第4条第一项第六款:「研究法学,富有政治经验,声誉卓著者」之资格,提名姚立明为大法官,滥用那个威权戒严时期,当权者恩宠亲私、操控司法的不当条款,完全背离现时宪政民主的要求!
笔者月前与曾任大法官,也是多数现职大法官的民法老师通上电话,他忧心的表示,现在退休的大法官已有数十人,制度缺失日渐明显。果不其然,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9号判决,让我们看到,让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大法官!(作者为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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