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女课长不爽下属要离职...怒持镰刀乱砍桌椅泄恨!代价出炉
▲台湾电力公司北区营业处杨姓女课长,不满员工要离职,竟持镰刀乱挥砍办公室桌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近期,劳动部吴姓公务员疑因长期遭上司霸凌,最终选择轻生,这起悲剧触动了社会大众的心。台电北区营业处也传出一起极端的职场冲突,杨姓女课长不满李姓女下属将离职,导致其业务增加,竟趁四下无人持镰刀朝李员办公桌椅多处乱砍,以泄私愤,全案经李女提告,士林地院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处罚金5000元。
判决指出,2023年8月间,台电某组杨姓女课长不满李姓女员工离职,将导致其业务增加,竟趁下班时间,在无人的办公室,持镰刀砍、砸李员的办公桌椅以及三层办公铁柜泄愤,李员翌日见到办公桌等物品凹陷、变形不能使用,决定调阅监视器揪出嫌犯。
孰料,一调监视器竟发现是直属主管做的,她除了向公司相关单位申诉外,依循公司内部管道调查、确认真相等,决定提告。检方根据访谈纪录表、访谈综合报告、监视器录影录影画面截图、单位刷卡资料等,依毁损他人物品罪起诉杨女。
至于,李员认杨女的冲动行为,同时涉犯恐吓罪,但检察官认「持镰刀行凶」过程中,现场并没有人及任何文字或相当于恶害通知而使人心生畏惧的物品,认与恐吓罪要件不符。
法院开庭时,杨女坦承犯行,但未与李女达成和解,审酌她不思理性处理问题,以镰刀挥砍他人财产权,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处罚金5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抵1日。至于镰刀未扣案,原因为杨女随手拿取办公室他人工具,非他所有,也非违禁物,不得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