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下属离职!台电女主管持镰刀乱捅「铁桌椅惨成蜂窝」下场曝
台湾电力公司台北北区营业处一名女课长不满下属离职,导致其业务增加,因此持镰刀猛砍下属的办公室桌椅、柜子。(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北基宜花金马分署疑发生职场霸凌事件,一名39岁公务员在办公室内轻生,引发社会哗然。台湾电力公司台北北区营业处也曾发生一件职场冲突,一名杨姓女课长不满李姓下属离职,导致其业务增加,因此持镰刀猛砍李女的办公室铁制桌椅、柜子,将办公桌硬生生捅成蜂窝。全案经李女提告,士林地院资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对杨女处罚金新台币5000元。
根据判决,这起事件发生于2023年8月5日晚间6时许,台湾电力公司台北北区营业处某组一名杨姓女课长,由于不满李姓女下属离职,因为这恐怕导致其业务量将增加,没想到杨女竟趁下班时间,四下无人时持镰刀砍、砸李女办公桌、办公椅、三层办公铁柜,物品全被砸烂、变形,甚至不堪使用。李女隔天上班见状吓一大跳,并调阅监视器揪出嫌犯。
事后,李女气愤地将现场照片、杨姓课长的对话纪录、台电北区营业处职场不法侵害事件通报表、遭受不法侵害处置小组会议纪录等交给警方。
检方依刑法第354条毁损他人物品罪嫌起诉杨女;至于李女认为杨女涉犯恐吓罪嫌,检方认为被告持镰刀砍办公室物品的过程中,告诉人及其他同事均未在场,被告也未在现场留有任何文字或使告诉人心生畏惧的物品,其所为与恐吓罪构成要件,此部分为不起诉处分。
士林地院审理,杨女坦承犯行,不过并未与李女达成和解,法官审酌杨女不思理性处理问题,恣意以镰刀砍他人物品,缺乏尊重他人财产权之观念,实不可取;最终依毁损他人物品罪,处杨女罚金5000元,如易服劳役,以新台币1000元折抵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