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主管不爽女下属提早下班 开会公布她罹「带状疱疹」下场超惨

台积电主管爆料她「带状疱疹」遭判刑,他竟称:只是希望大家帮忙照顾。(图/ shutterstock)

台积电一名林姓女工程师罹患「带状疱疹」,并于某天值夜班期间向沈姓主管表示身体虚、不能熬夜,请求提早下班;事后请病假时同有检附收据;沈男因此得悉其病情。未料,沈男事后竟于开会时使用通讯软体,告知下属等人林女病情。林女听说病情遭传开后愤而提告,二审今(23)日宣判,驳回上诉,最终依违反《个资法》,判沈男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

根据判决书,沈姓男子(40岁)为中部台积电部门主管,原告林女为其部门工程师。时间回溯2021年3月12日,沈男一连向5名下属寄出电子邮件,信中提及女工程师身体虚、无法熬夜,同时强调「若是她老人家01:00 之前想要离开,我有请她务必当下和你们协调,一切还是以各位当下需求判断为主」。

同年7月下旬,沈男于开会期间使用通讯软体,向其他同事提起林女患有带状疱疹的病情。林女得知病情被传开后,认为沈男行径已对她产生「为了小事动辄请假」、「增加其他同事负担」、「拖累团队工作」之不良印象。林女表示,此已泄露其个人隐私,因此报警处理,并对沈男以加重诽谤、违反《个资法》愤而提告。

针对沈男所涉加重诽谤罪嫌部分,因逾越告诉期间,经检察官为不起诉处分确定。

沈男主张,鉴于林女并无助理工程师、以至于造成1人须负担2人工作之顾虑,因此才与同事提及病名,但初衷只是希望友人能为她提供帮助,绝无损害林女之意。

台中地院经审理,审酌沈男同时向多名部属提及林女病名,显然已逾单纯「处理」个资之行为、也对林女造成一定伤害,最终依违反《个资保护法》,判处沈男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本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今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