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女工程师请病假 主管公开病名挨告下场惨
台积电女工程师请病假,主管公开病名挨告,法官依违反《个资法》判刑2月。(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台积电女工程师向沈姓主管请病假,岂料,沈在2021年7月间在公司内部开会时,公开提及她罹患「带状疱疹」。女工程师以未同意他将病情公诸于众,侵害隐私权致权益受损而提告,一审及二审均依《个资法》非法利用特种个资罪判沈2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沈担任台积电公司中市F15B厂主管,针对下属女工程师以健康因素请求提早下班一事,在2021年3月12日寄电子邮件给多名下属,指称「你知我知大家知」,「她表示身体虚不太能熬夜」,「若是她老人家在01:00之前想要离开,我请她务必与你们协调过,一切还是以各位当下需求判断为主,但为了公平起见,请不要在00:00之前放她走」等语。
事后,女工程师向公司请病假,检附诊所收据给沈签核,沈因而得知她罹患「带状疱疹」。沈在同年7月27日在厂办使用内部通讯软体的语音功能与多名下属开会时,公开提及女工程师患「带状疱疹」。
对沈协调支援,女工程师曾表达感谢,但也说:「希望以后可以不要讲出我的病情」,事后,她以因请假手续才将看诊收据交予沈,但未同意他公诸于众,导致同事全知她病情,并产生动辄请假、增加他人的工作负担及拖累团体的不良印象,有损权益而诉警究办,在去年11月离职。
沈坦承,开会时提到女工程师患有「带状疱疹」,但否认是非法利用特种个人资料,并辩称,会中提及病名目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她生病,希望有人帮忙支援,并无损害她的意图。
法官认为,沈在电子邮件指出「你知我知大家知」、「若是她老人家在01:00之前想要离开」等语带有嘲讽,还指示同事在00:00前勿让她离开,显示他在案发前对请求提前下班已有不悦;此外,开会时若要调度人力支援,只要提到请假,也不必揭露病名。
法官认定,沈不满女工程师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特意透露女工程师患有「带状疱疹」,展现自己的无奈及造成女工程师被指责的效果。
法官以沈未获得女工程师同意,也无《个资法》第六条的「法律明文规定」情形,在开会时刻意提及病名,已侵害特种个人资料及隐私权,属于擅自「利用」特种个资,依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特种个人资料罪,判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
沈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原判决量刑未逾越法定刑度,且无违公平正义情形,判决驳回,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