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铁激战人妻...小王爽喊:谁也离不开!结婚7天就被甩 下场惨曝
▲法官判阿宏应赔偿20万元。(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免费图库pakutaso)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指控一名施姓男子,在明知道其妻为已婚人士的情况下,却仍是积极追求对方,甚至还传讯息声称要与她共度余生、等她签字离婚,两人还发生性行为。对此,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法判施男应赔偿阿宏新台币25万元。
阿宏主张,自己与妻子于2014年结婚,并于2018年离婚,但阿宏指控,在两人婚姻维持期间,施男在明知道其郑姓妻子已婚的情况下,却仍积极追求对方,不但以LINE传送「我们一起共度余生,谁也不离开谁」、「等你签字处理好带你去韩国散散心」等语给郑女,两人更是于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
阿宏认为,两人的行为已经逾越普通朋友之分际,足认施男与郑女有相当亲密关系之男女私情往来,此举已经造成自身精神痛苦,甚至因此罹患精神疾病,因此阿宏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向施男求偿新台币80万元。
施男主张,自己虽然有与郑女在汽车旅馆见面、独处,但那是因为对方向自己借钱,且自己也没有与对方发生性行为,怀疑是遭到对方仙人跳,而其也主张郑女在婚姻持续期间,就曾与对方发生性行为,之后以70万元和解,且郑女与自己结婚后,才过了3日就又与阿宏连络,结婚后7天就和自己离婚,并取走生财工具。
此外,施男也主张,郑女之后不断与自己复合,与阿宏联络并离开自己,但之后随即又与自己复合又离开,前后3次均如此,而施男也主张,在阿宏与郑女婚姻持续期间,自己也未强迫对方喝酒、发生性行为,反而是在自己与郑女结婚之后,阿宏多次相约对方私奔,自己也因此罹患精神疾病。
对此,法官审理后认为,施男在郑女婚姻持续期间,就传送多则暧昧讯息给对方,且在郑女离婚不到一个月之后,两人就火速结婚,显见两人之间来往应非只于普通朋友关系,而虽然施男辩称,是因为郑女和自己借钱,双方才会邀约在摩铁碰面,但若只因为借钱,别无其他情谊,理应相约在开放空间商议借贷事宜,可见施男上开辩显与常情不符,委无足采,且施男指控设计仙人跳一事,也未提出任何证据为凭,无从采信。对此,台中地院审理后,依法判施男应赔偿阿宏新台币20万元。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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