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控妻摩铁激战小王100次 「1次求偿8千」结局大缩水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一名人夫控诉,妻子透过交友软体结识男网友阿德(化名),双方在2019年至2023年间一共发生100次性行为,他决定对阿德提告「1次求偿8000元」,共计80万元。不过,彰化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由于现有证据仅能证明阿德与人妻发生过1次性行为,最终判他应赔偿人夫8000元较为适当。

▲人夫控诉阿德与妻子发生婚外情。(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人夫在判决书中主张,妻子透过交友软体结识阿德,两人虽然没有交往,但在2019年11月至2023年12月间,他们以每个月2次的频率相约前往摩铁发生性行为,共计100次,显然已经侵害到他的配偶法益且情节重大,因而决定对阿德提告求偿「1次8000元」,共计80万元。

阿德则辩称,他曾多次向人妻表明,需要确认人妻是否有婚姻关系才能进一步交往,两人从未逾越朋友关系。不过,人妻证称,她和阿德确实曾在去年12月底于摩铁发生过1次性行为。

彰化地院法官检视阿德与人妻的LINE对话纪录,发现他们在碰面前一天曾相约「明天见」,当日也有传送「出发」、「到了」等讯息;另外在脸书对话中,人妻还曾向阿德抱怨生理期没有来,甚至提到两人进行无安全措施的性行为,阿德则回应「如果中,妳有什么想法」。

法官表示,由此可知,阿德与人妻去年12月底的确在摩铁发生过1次性行为,至于是否还有其他99次性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最终仅裁定阿德应赔偿人夫8000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