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本月起广用机动手持测速照相 不定时、不定点加强取缔
台东县警察局3月起利用手持式雷射测速器加强机动测速照相执法。(台东县警察局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县警察局3月起利用手持式雷射测速器加强机动测速照相执法。(台东县警察局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县道路环境单纯,驾驶人不自觉加速导致超速,部分民众习惯使用防范固定式测速照相设备的器具或软体,台东县警察局3月起利用手持式雷射测速器加强机动测速照相执法,以现场拦停举发为主,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醒民众「时间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台东县警局表示,台东县道路笔直,超速情况多,为避免酿祸,自今年3月1日起针对易肇事路段加强不定时、不定点机动测速照相执法以督促民众时刻注意自身速度,避免超速行驶。
经统计,截至3月5日止,拦停取缔超速107件,其中严重超速件数就有3件。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超速行驶将面临新台币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若超速达40公里以上严重超速行为,将被处以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同时当场禁止驾驶并吊扣汽车牌照6个月。
台东县警察局交通队队长刘正达指出,高速行驶时,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减少,加上视野因视觉上的隧道效应而缩小,使得突发状况发生时难以及时应对,并且速度越快,越难反应。此外,高速行驶下的撞击力道也更大,速度管理不仅能降低事故发生机率,也能减轻事故严重程度。
刘正达说,科技进步,许多APP及导航机都能侦测固定式测速执法设备,透过手持式雷射测速器轻便、高机动特性,不定时、不定点稽查,期能借由机动灵活的执法作为,遏止民众投机心理,增进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