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139县道测速照相一周取缔564件 最高超速62公里

彰化县道139线大彰路20K处新设固定式测速照相杆,6日正式启用开拍,截至11日为止,短短6天就取缔564件超速违规,其中1辆自小客车被拍到车速高达102公里,超速62公里,等同危险驾驶。(彰化县警察局提供/谢琼云彰化报导

彰化139线大彰路速限40公里,警方设置固定测速杆,盼以密集式取缔,降低超速违规与车祸事故发生率。(彰化县警察局提供/谢琼云彰化传真)

限速40公里竟超速达60多公里;彰化县警局为减少彰139县道事故发生率,将行车速限降低至40公里,并新设固定式测速照相杆,6日启用以来,短短6天就取缔564件超速违规,其中一件超速62公里,将可依法开罚8000元并吊扣牌照3至6个月。

为了改变139线「死亡弯道」污名,去年10月彰化县警局针对19公里至23公里路段,限速调降至40公里,并设置固定测速杆,今年于20K弯道处再增设1支,目前双向各有1支测速照相杆,针对多弯道之易肇事路段,以密集式加强取缔超速违规,盼汽机车用路人减速慢行,借此降低弯道事故率

警方统计,新设测速杆通过验收后,于清明连价结束后启用,自6日起至11日,已取缔超速违规达564件;其中,一辆白色自小客车,被拍照的车速高达102公里,将可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1款「危险驾车」举发,可处新台币6000元至2万4000元罚缓,并吊扣汽车牌照6个月。

交通队长林世明表示,近一周内取缔件数惊人,显见仍有多数驾驶人仍无视速限规定超速行驶,轻忽超速可能带来肇事危险;139县道交通事故主要肇因为超速违规与压车等不当驾驶行为,取缔处罚并不是目的,最终仍是希望驾驶人都能遵守规定、依速限行驶,落实交通安全为首要目标

交通队组长汪振豪说,目前全县总计有64处测速杆,其中139线大彰路19至23公里处共设置2支测速杆,设置地点均依规定公布于警政署及警察局官网。一般道路超速将可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规定,处1200元至2400元罚锾、闯红灯部分处1800元至5400元罚锾。

另外,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60公里以上者,已构成危险驾驶,则依同法规第43条裁罚,处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缓,并吊扣汽车牌照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