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位金融监理科技 宜在地化

台湾要进入数位时代监理科技也要与时俱进,朝在地化方向同步发展东吴大学法学院长郑冠宇鼓励法律人,要积极面对跨领域知识与科技变化,当科技人与会计人等不同领域相继进入法学领域时,法律人应有更开放而突破思维回应变局,让法律有与时俱进的调适与内涵

东吴大学《东吴数金论坛》日前以「监理科技在地化」为主题,邀请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冠宇担任主持人,由东吴法律系教授余启民担任引言人,与谈人包括国际通商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邱佩冠永丰金控数位科技顾问万幼筠,就当前全球监理科技发展方向与我国在地调适实务进行探讨。

余启民指出,监理科技是金融科技衍生出的新领域,金融机构利用监理科技能够降低合规复杂性,加快合规审核时间,减少劳动力支持,并增强合规能力,从而提高盈利和运行效率。其中,由欧洲央行欧元区国家银行所共同开发的银行综合报告辞典(BIRD, Banks’Integrated Reporting Dictionary)可以减轻银行报告负担,并改善向当局报告质量,应是可以参考的作法

余启民建议,随着金融业日益数据化,金融监管也需要跟上数位化,且管理阶层需要理解监理科技的潜力,并牢记局限性风险

邱佩冠指出,在金融监理沙盒里的创新团队常会遇到的法律议题,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数据资料处理,如装置资讯是否为个人资料?二是委外办法,例如诈欺侦测的委外服务,就必须向金管会申请委外核准。三是资安控管的国家标准。四是云端

万幼筠则提出几项发展监理科技的重要建议,一是建立一个多方利害关系人参与的监理科技平台。尤其台湾金融监理单位中央银行、金管会,还有银行公会函释等,有些函释内容偶有不一致;因此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乃是关键

二是由事中与事后校正朝向事前预警,并应发展关键风险指标

三是将数据化的风险指标嵌入所有金融活动与商品中。四是法规遵循科技将依金融中介机构数性特质化。